简析 | 微电网规划的原则
来源:智见能源 作者:智见 2018/9/3
关键词:微电网 增量配电网 配电自动化
微电网是增量配电网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与增量配电网在政策及技术层面有异曲同工之处。最近,江苏发改委公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到2020年,建成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20个左右,实现新增分布式能源装机40万千瓦左右。这是继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之后,关于微电网建设的重要政策举措。微电网的《指导意见》与《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都是在电改持续深入推进出台的省级政策,给未来的电力改革及能源发展提供了强烈的暗示与预期。
微电网工程项目规划,应能够以绿色发电和智能用电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储能技术和新电网结构为支持,容许新能源发电单元的接入,实现微电网中各个环节的优化与自适应互动控制、用电的智能化与高效化。
(1)微电网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接入地区配电网的设备水平和运行情况,充分论证智能微电网的发展模式和分布式资源介入电网的方式;
(2)微电网应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快速发展,满足多元化接入与个性化需求。微电网电气系统建设的框架应综合考虑可靠性、可接入性、灵活性、多样性、可控性、交互性、独立性、通用性等诸多因素,并体现其智能化要求;
(3)结合城市、新型城镇及新农村等发展需要,鼓励利用当地资源,进行分布式能源的利用。微电网内可再生能源发电单元、储能系统向当地交流负载提供的电能及向电网发送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
(4)微电网必须具备与配电自动化系统、调度系统进行数据通信的能力,能够将采集到的微电网电气运行工况上传至配电自动化系统和调度系统,同时具备接受地方配电网运行部门的控制调节指令。
(5)微电网源-网-荷一体化运营,具有统一的运营主体。微电网项目在规划设计及建设中应保证系统的统一性、完整性。